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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印发“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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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印发“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2017年,胶州市被国务院确定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试点单位。按照试点要求,在青岛市法制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网络营销方案胶州市多次召开重点执法部门、政府法律顾问的座谈会,并赴广东中山、江西南昌、湖北武汉等地考察学习,制定《胶州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过十七届市政府第1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实施方案》分为基本要求、试点任务和组织实施三大部分,并对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了分解和细化。

一是注重建章立制,加强制度建设。分别制定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方案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并建立行政检查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机制、法律文书立案归档制度、执法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和法制人员业务培训制度等配套制度。

二是搭建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公开。建立全市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立许可事项办理情况查询、执法案件查询和执法结果公示等模块。

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务求取得实效。《实施方案》要求建立配套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通过完善监督方式、明确监督环节、落实责任追究等环节,督促各单位将“三项制度”工作落实到位。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实施方案》对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做了明确规定,并成立了由分管政府法制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步,胶州市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试点任务。

(供稿:胶州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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